庞曰∶凡病非大渴,不可与冷水。正使有神文言,天乃未深見其情實也。
不得下,多致胃烂发斑。故天者,乃道之真,道之綱,道之信,道之所因緣而行也。
难利者,煎药毕,下朴硝二分和服。按“可”字当有。
热争则喘咳,痛起走胸膺背,不得太息,头痛不任,汗出而恶寒,丙丁甚,庚辛大汗,气逆则丙丁死。咄咄,可駭哉。
大腑久秘,毒攻腰胁,或心腹胀满,不与微利,何由释去?凡以柴胡证而下之,与柴胡汤,必蒸蒸而振,却病十日以上,脉浮细嗜卧者,为已安候,小柴胡和之,细而迟者勿与。
見是能復更自新,力自正思過,更為精善,無惡意者。然有大明證於日月。